建设单位名称 |
大同第二发电厂光达汽车运输公司加油站 |
建设单位地址 |
山西省大同市新建南路与青年路交叉口东南 |
联系人 |
刘英浩 |
联系方式 |
13903425051 |
项目名称 |
大同第二发电厂光达汽车运输公司加油站迁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编号 |
VT-ZYKP-2016-008 |
项目简介 |
本项目大同第二发电厂光达汽车运输公司加油站迁建于2011年,由大同市第二发电厂光达汽车运输公司投资建设,占地面积1555平方米,总投资183.33万元,为二级加油站。公司主要经营汽油、柴油的零售业务。目前经营成品油品种为92#汽油、95#汽油、0#柴油。
该项目包括经营系统(加油区、油罐区、营业厅)和辅助系统。站内加油区设置有8台自吸式双枪加油机,2柴6汽;油罐区设有6台埋地式油罐,单罐容积为21.2m3,卸油采用密闭卸油工艺。卸油及加油工艺配套设置相应的油气回收装置。 |
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
项目负责人 |
文慧 |
报告编写人 |
成华华 |
报告审核人 |
王晓红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6年11月8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刘英浩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劳动过程中噪声、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柴油;建筑卫生中采光、照明、微小气候。 |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本项目个体噪声、工作场所噪声、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采光、照明、微小气候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评价结论与意见 |
评价结论:1.本项目整改之后的防护水平基本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2.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能够达到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要求。
意见:1.认真贯彻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2.企业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同时企业应当保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评价报告意见:1.评价依据中补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2.补充清灌工艺流程及危害识别;核实应急救援设施的名称及数量;3.其他意见。
现场整改意见:1.补充2017年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2.完善职业卫生培训资料、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合同告知等内容;3.其他意见。 |